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资助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项目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学生,认定对象分为二类:(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一、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
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均可以申请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免费提供所在学校的营养午餐。
二、生活补助
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均可以申请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人每年625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
三、住宿费
就读义务教育段农村学校免住宿费,取消公办城市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就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按公办学校标准减免住宿费。
四、办理流程和咨询电话
拱宸中学资助工作联系电话: 56667759 联系人: 陈思
拱宸教育集团
二○二四年四月